7月,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晓强率市人大教科文卫委、市红十字会相关人员赴江阳区、纳溪区、叙永县开展《红十字会法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。调研组一行到江阳区弥陀镇来龙山村、叙永县麻城乡寨和村了解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实施情况,到纳溪区护国镇实地察看了红十字会医院的建设情况,并分别听取了区县政府的情况汇报。
调研组认为近年来,市红十字会按照《红十字会法》赋予的职责,以“为捐赠者服务,凝聚爱心;为接受捐赠者服务,弘扬爱心”为服务理念,积极开展“救灾、救护、救助”、“干细胞捐献、无偿献血、遗体(器官)捐献”等工作,充分发挥了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领域助手的良好作用,得到了党政领导的重视和肯定。
尽管市红十字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还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:一是发展不平衡,市红会和部分区县工作积极主动,成效较好,部分区县工作较为被动和滞后;二是市红会现有编制5名,在岗3名,目前仅建立了党支部,未设置纪检、监察岗位,未配备专职财务人员,不利于工作规范化;三是区县红会管理体制有待理顺,区县红会多数下设在卫生局或与卫生局合署办公,除江阳区、古蔺县有专职人员外,其他区县均无专职人员,严重制约了基层红会工作的开展。
针对调研中存在的问题,邵晓强副主任提出以下要求:一是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。要充分认识红十字会事业的重要意义,认识到红十字会是党委、政府的助手,在组织群众、号召群众、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能起到积极作用;要为红十字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,进一步理顺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,配备专职工作人员,在机构、人员、经费、基层网络建设上给予支持。二是大力宣传红十字会工作,加强正面宣传,消除负面影响,扩大红十字会影响力,为红十字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引导人们支持并投入到红十字会的工作中。三是开拓进取、扎实工作。从事红十字会工作的同志,要解放思想,开拓思路,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;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,规范管理,及时公开信息,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。